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2025年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2025年第2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電動平衡車產品11批次,其中,銷售環節7批次,網售環節4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T 34667-2017《電動平衡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34668-2017《電動平衡車安全要求及測試方法》等標準的要求,對電動平衡車產品的防飛轉保護、靜態強度、布線要求、布線、最高設計車速、最高車速、充電鎖止、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低電量保護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濟南市天橋區康尼貝爾兒童用品商行1家銷售者銷售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布線要求。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銷售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2025年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結果。2025年第2批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電動平衡車產品11批次,其中,銷售環節7批次,網售環節4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T 34667-2017《電動平衡車通用技術條件》、GB/T 34668-2017《電動平衡車安全要求及測試方法》等標準的要求,對電動平衡車產品的防飛轉保護、靜態強度、布線要求、布線、最高設計車速、最高車速、充電鎖止、超速保護、駐坡能力及保護、低電量保護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濟南市天橋區康尼貝爾兒童用品商行1家銷售者銷售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布線要求。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銷售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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