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 《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三年行動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
《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三年行動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各國家質檢中心:
《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三年行動方案(2026—2028年)》已經2026年8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第15次局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市場監管總局
2026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三年行動方案
(2026—2028年)
國家質檢中心是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核心組成部分,是推動技術迭代、支撐產業升級、保障產業鏈安全、促進科技創新的重要技術力量。為切實解決部分國家質檢中心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準、技術能力不強、運行管理不優、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推動其整體提質升級,更好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與高質量發展大局,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國務院關于推進服務業擴能提質的意見》落實落地,順應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趨勢,堅持以“質量三強一基”為工作導向,堅持“控制總量、優化存量、嚴格增量”,堅持戰略引領、創新驅動、效能導向,深入落實“十五五”規劃相關部署,通過三年系統攻堅,推動國家質檢中心在功能布局、技術能力、管理運行和服務效能上實現整體躍升,重點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新批籌不少于30家,相關國家質檢中心占比提升至40%以上,建成與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相適配、定位清晰、技術先進、管理規范、公信力強、支撐有力的現代化國家質量技術支撐體系,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提供堅實檢驗檢測技術保障。
“排查清理年”(2026年):開展精準摸排,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堅決依法依規實施靶向清理,系統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各中心發展定位。統籌推進超期籌建未成、運行效能低下等中心的撤并整合,結合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創新試點工作,實現存量結構的優化重塑。
“優化提質年”(2027年):深化清理優化任務,通過綜合能力評估,對低效重復機構實施清理整合。聚焦國家戰略和產業急需,著力補齊核心能力短板,攻克關鍵技術瓶頸,深化數字化轉型,創新服務模式,顯著提升對重點領域和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
“鞏固提升年”(2028年):全面鞏固提質優化成果,健全長效發展機制,推動一批國家質檢中心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推動高價值檢驗檢測服務有效嵌入制造業各環節,形成布局合理、效能突出、保障有力的國家質檢中心體系,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全面顯現。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體系布局,實施動態管理
1.開展精準摸排,建立動態臺賬。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現代化產業體系布局,對轄區內國家質檢中心的服務領域、技術能力與產業發展需求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評估,形成“一中心一報告”,并建立動態管理臺賬。
2.實施靶向清理,優化存量結構。在全面評估基礎上,對存在出具虛假報告、不實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清理出列;對長期難以完成籌建任務的,撤銷批準文件、終止籌建;對區域內業務相近、交叉重復的,進行優化整合。對服務的傳統產業已嚴重萎縮、長期無法為區域主導產業或國家戰略提供有效技術支撐的國家質檢中心,依法依規予以撤銷。此項清理工作將作為一項長效機制,持續優化國家質檢中心存量資源。
3.嚴控增量準入,確保精準服務。新籌建的國家質檢中心,必須緊密對接國家及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發展規劃,確保其能力供給精準服務于新質生產力培育,杜絕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與產業需求脫節。
4.健全“有進有出”動態機制。完善國家質檢中心準入、能力評估和退出管理辦法。建立以支撐產業創新、服務監管效能為核心的綜合評估體系,評估結果與政策支持、動態調整直接掛鉤。支持各地在省域范圍內統籌國家質檢中心布局,按照“撤多建少”“撤一建一”的方式優化存量、嚴控增量。
(二)攻堅關鍵技術,提升檢驗檢測核心能力
5.實施關鍵技術突破試點。引導國家質檢中心圍繞產業基礎再造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需求,開展試點,組織力量重點攻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安全等領域“測不了、測不全、測不準、測不快”的瓶頸性檢測技術和方法。三年內實現百項以上關鍵技術突破。
6.強化科研攻關與成果轉化能力。鼓勵國家質檢中心積極承擔國家及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深化產學研協同,提升原創性科研成果供給能力。鼓勵國家質檢中心自建高能級檢驗檢測技術研發中心,夯實質量技術基礎研究的“國家隊”實力。
7.強化標準與規則引領能力。推動國家質檢中心從“執行、參與標準”向“主導標準”升級。鼓勵牽頭或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制修訂,加快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和方法。
8.提升關鍵技術競爭力。支持國家質檢中心在前沿檢測技術、核心裝備研發等方面爭取領先優勢,加強核心知識產權儲備與國際實驗室間比對,在國家重點發展領域組建或參與標準檢測認證聯盟,增強技術話語權。
(三)規范運行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9.優化內部決策與管理機制。推動國家質檢中心完善符合其功能定位和科研檢測規律的內部治理結構。優化技術決策機制,支持設立專家技術委員會或專家咨詢組織,提升重大技術決策的科學性與權威性。完善內部管理流程,在項目立項、資源統籌等方面提升運行效率。
10.強化全流程質量控制與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并持續完善對標國際通行規則的質量管理體系。強化對樣品管理、檢驗過程、數據記錄、報告出具等全鏈條的規范控制與內部審核。建立并落實數據真實性責任制,堅決防范和嚴肅處理數據造假、報告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筑牢質量生命線。
11.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鼓勵制定實施數字化轉型指南,推動檢測設備、數據采集、業務流程和管理決策的數字化升級。打造“智慧實驗室”示范。新建、重組中心需同步規劃數字化能力。2027年底前,基本實現所有國家質檢中心與全國統一的檢驗檢測智慧監管平臺深度對接、數據互通、報告統一賦碼。
12.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與激勵。鼓勵國家質檢中心建立健全與中心發展目標相適應的人才培養與梯隊建設機制;加大高水平技術人才、標準化專家等引進與培養力度;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科研項目管理與激勵辦法,激發技術人員創新活力。
(四)深化服務拓展,強化支撐作用
13.服務企業質量升級,夯實微觀基礎。分層分類強化對產業鏈龍頭、專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業以及“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質量技術服務。通過提供先進檢測分析、工藝診斷、可靠性評價等技術服務,幫助經營主體改進生產工藝、強化過程控制,提升產品質量的先進性和可靠性。探索檢驗檢測資源共享模式,降低企業創新成本。
14.支撐產業質量提升,破解堵點難點。鼓勵國家質檢中心主動嵌入重點產業鏈,圍繞集成電路、工業母機、基礎軟件、新一代信息技術、低空經濟、生物科技等產業,開展核心基礎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等測試評價與驗證,推動智能檢測、無損檢測、AI視覺檢測、數字孿生等新型檢測技術更加廣泛嵌入生產制造全過程,打通“研發—中試—量產”的質量驗證堵點。積極推動檢驗檢測“一產業集群一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依托國家質檢中心等優勢資源,建設一批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檢驗檢測集聚發展,為產業鏈供應鏈質量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提供整體解決方案。
15.融入區域發展,發揮基礎作用。推動國家質檢中心立足區域特色,服務縣域經濟特色產業,提供一體化集成式質量技術服務,助力區域產業質量提升。鼓勵加強高精尖檢測裝備投入,提升在極端條件、復雜場景下的測試驗證能力,夯實產業發展的質量基礎設施。
16.提升國際影響與互信水平。積極推動進出口產品標準與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國際合作。推動優勢產業領域檢測結果國際互認。深化與國際知名技術機構的合作交流,打造“中國檢驗檢測”品牌。積極參與全球質量治理規則制定,深化中國檢測認證制度的國際推廣應用,增進國際互信與融通。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評估與集中清理階段(2026年8月—2026年12月)。總局印發方案并動員部署。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于2026年9月底前,組織精準摸排,形成“一中心一報告”和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12月底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評估結果和總局復核意見,依法依規完成靶向清理和優化整合工作。
(二)優化提質階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全面啟動并深入推進核心技術攻堅、數字化轉型、服務模式創新等重點提質任務。聚焦國家戰略和產業急需,著力補齊核心能力短板,攻克關鍵技術瓶頸,顯著提升對重點領域和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總局加強跟蹤指導落實。
(三)鞏固提升與總結驗收階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對三年行動成效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健全以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成效為核心的長效評估機制,推廣先進經驗。總局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和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成效總結核驗。
四、組織保障
總局負責統籌協調和政策指導,圍繞關鍵時間節點和重點任務目標,通過調研等方式了解進展,科學研判實施效果,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內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的組織與推動落實,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聚焦中心能力提升、服務產業實效等核心成果,建立常態化的成效跟蹤與業務指導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附件:預期成果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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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三年行動方案(2026—2028年)》已經2026年8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第15次局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市場監管總局
2026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三年行動方案
(2026—2028年)
國家質檢中心是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核心組成部分,是推動技術迭代、支撐產業升級、保障產業鏈安全、促進科技創新的重要技術力量。為切實解決部分國家質檢中心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準、技術能力不強、運行管理不優、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推動其整體提質升級,更好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與高質量發展大局,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國務院關于推進服務業擴能提質的意見》落實落地,順應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趨勢,堅持以“質量三強一基”為工作導向,堅持“控制總量、優化存量、嚴格增量”,堅持戰略引領、創新驅動、效能導向,深入落實“十五五”規劃相關部署,通過三年系統攻堅,推動國家質檢中心在功能布局、技術能力、管理運行和服務效能上實現整體躍升,重點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新批籌不少于30家,相關國家質檢中心占比提升至40%以上,建成與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相適配、定位清晰、技術先進、管理規范、公信力強、支撐有力的現代化國家質量技術支撐體系,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提供堅實檢驗檢測技術保障。
“排查清理年”(2026年):開展精準摸排,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堅決依法依規實施靶向清理,系統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各中心發展定位。統籌推進超期籌建未成、運行效能低下等中心的撤并整合,結合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創新試點工作,實現存量結構的優化重塑。
“優化提質年”(2027年):深化清理優化任務,通過綜合能力評估,對低效重復機構實施清理整合。聚焦國家戰略和產業急需,著力補齊核心能力短板,攻克關鍵技術瓶頸,深化數字化轉型,創新服務模式,顯著提升對重點領域和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
“鞏固提升年”(2028年):全面鞏固提質優化成果,健全長效發展機制,推動一批國家質檢中心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推動高價值檢驗檢測服務有效嵌入制造業各環節,形成布局合理、效能突出、保障有力的國家質檢中心體系,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全面顯現。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體系布局,實施動態管理
1.開展精準摸排,建立動態臺賬。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現代化產業體系布局,對轄區內國家質檢中心的服務領域、技術能力與產業發展需求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評估,形成“一中心一報告”,并建立動態管理臺賬。
2.實施靶向清理,優化存量結構。在全面評估基礎上,對存在出具虛假報告、不實數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清理出列;對長期難以完成籌建任務的,撤銷批準文件、終止籌建;對區域內業務相近、交叉重復的,進行優化整合。對服務的傳統產業已嚴重萎縮、長期無法為區域主導產業或國家戰略提供有效技術支撐的國家質檢中心,依法依規予以撤銷。此項清理工作將作為一項長效機制,持續優化國家質檢中心存量資源。
3.嚴控增量準入,確保精準服務。新籌建的國家質檢中心,必須緊密對接國家及區域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發展規劃,確保其能力供給精準服務于新質生產力培育,杜絕低水平重復建設和與產業需求脫節。
4.健全“有進有出”動態機制。完善國家質檢中心準入、能力評估和退出管理辦法。建立以支撐產業創新、服務監管效能為核心的綜合評估體系,評估結果與政策支持、動態調整直接掛鉤。支持各地在省域范圍內統籌國家質檢中心布局,按照“撤多建少”“撤一建一”的方式優化存量、嚴控增量。
(二)攻堅關鍵技術,提升檢驗檢測核心能力
5.實施關鍵技術突破試點。引導國家質檢中心圍繞產業基礎再造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需求,開展試點,組織力量重點攻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安全等領域“測不了、測不全、測不準、測不快”的瓶頸性檢測技術和方法。三年內實現百項以上關鍵技術突破。
6.強化科研攻關與成果轉化能力。鼓勵國家質檢中心積極承擔國家及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深化產學研協同,提升原創性科研成果供給能力。鼓勵國家質檢中心自建高能級檢驗檢測技術研發中心,夯實質量技術基礎研究的“國家隊”實力。
7.強化標準與規則引領能力。推動國家質檢中心從“執行、參與標準”向“主導標準”升級。鼓勵牽頭或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制修訂,加快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和方法。
8.提升關鍵技術競爭力。支持國家質檢中心在前沿檢測技術、核心裝備研發等方面爭取領先優勢,加強核心知識產權儲備與國際實驗室間比對,在國家重點發展領域組建或參與標準檢測認證聯盟,增強技術話語權。
(三)規范運行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9.優化內部決策與管理機制。推動國家質檢中心完善符合其功能定位和科研檢測規律的內部治理結構。優化技術決策機制,支持設立專家技術委員會或專家咨詢組織,提升重大技術決策的科學性與權威性。完善內部管理流程,在項目立項、資源統籌等方面提升運行效率。
10.強化全流程質量控制與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并持續完善對標國際通行規則的質量管理體系。強化對樣品管理、檢驗過程、數據記錄、報告出具等全鏈條的規范控制與內部審核。建立并落實數據真實性責任制,堅決防范和嚴肅處理數據造假、報告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筑牢質量生命線。
11.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鼓勵制定實施數字化轉型指南,推動檢測設備、數據采集、業務流程和管理決策的數字化升級。打造“智慧實驗室”示范。新建、重組中心需同步規劃數字化能力。2027年底前,基本實現所有國家質檢中心與全國統一的檢驗檢測智慧監管平臺深度對接、數據互通、報告統一賦碼。
12.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與激勵。鼓勵國家質檢中心建立健全與中心發展目標相適應的人才培養與梯隊建設機制;加大高水平技術人才、標準化專家等引進與培養力度;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科研項目管理與激勵辦法,激發技術人員創新活力。
(四)深化服務拓展,強化支撐作用
13.服務企業質量升級,夯實微觀基礎。分層分類強化對產業鏈龍頭、專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業以及“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質量技術服務。通過提供先進檢測分析、工藝診斷、可靠性評價等技術服務,幫助經營主體改進生產工藝、強化過程控制,提升產品質量的先進性和可靠性。探索檢驗檢測資源共享模式,降低企業創新成本。
14.支撐產業質量提升,破解堵點難點。鼓勵國家質檢中心主動嵌入重點產業鏈,圍繞集成電路、工業母機、基礎軟件、新一代信息技術、低空經濟、生物科技等產業,開展核心基礎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等測試評價與驗證,推動智能檢測、無損檢測、AI視覺檢測、數字孿生等新型檢測技術更加廣泛嵌入生產制造全過程,打通“研發—中試—量產”的質量驗證堵點。積極推動檢驗檢測“一產業集群一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依托國家質檢中心等優勢資源,建設一批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檢驗檢測集聚發展,為產業鏈供應鏈質量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提供整體解決方案。
15.融入區域發展,發揮基礎作用。推動國家質檢中心立足區域特色,服務縣域經濟特色產業,提供一體化集成式質量技術服務,助力區域產業質量提升。鼓勵加強高精尖檢測裝備投入,提升在極端條件、復雜場景下的測試驗證能力,夯實產業發展的質量基礎設施。
16.提升國際影響與互信水平。積極推動進出口產品標準與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國際合作。推動優勢產業領域檢測結果國際互認。深化與國際知名技術機構的合作交流,打造“中國檢驗檢測”品牌。積極參與全球質量治理規則制定,深化中國檢測認證制度的國際推廣應用,增進國際互信與融通。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評估與集中清理階段(2026年8月—2026年12月)。總局印發方案并動員部署。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于2026年9月底前,組織精準摸排,形成“一中心一報告”和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12月底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評估結果和總局復核意見,依法依規完成靶向清理和優化整合工作。
(二)優化提質階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全面啟動并深入推進核心技術攻堅、數字化轉型、服務模式創新等重點提質任務。聚焦國家戰略和產業急需,著力補齊核心能力短板,攻克關鍵技術瓶頸,顯著提升對重點領域和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總局加強跟蹤指導落實。
(三)鞏固提升與總結驗收階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對三年行動成效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健全以服務現代化產業體系成效為核心的長效評估機制,推廣先進經驗。總局對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和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成效總結核驗。
四、組織保障
總局負責統籌協調和政策指導,圍繞關鍵時間節點和重點任務目標,通過調研等方式了解進展,科學研判實施效果,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內國家質檢中心提質優化的組織與推動落實,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聚焦中心能力提升、服務產業實效等核心成果,建立常態化的成效跟蹤與業務指導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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