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臺3項涉企執法規范制度
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印發《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辦法》3項涉企執法規范制度,統一全省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尺度,防范化解執法廉政與法律風險,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維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其中,《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適用基本原則,明確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初次違法、及時整改、主動糾錯等裁量考量情形,統一認定標準與辦理流程,厘清過罰失當處置路徑,細化嚴重違法、重大立功、重大違法行為界定標準。同步新增涉企執法經濟影響評估機制,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處罰前,應當研判執法行為對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相關負責人生活及社會層面造成的潛在不利影響;對確有經營困難的經營主體,可依規采取罰款緩繳、分期繳納、柔性查封扣押等柔性執法舉措,最大限度降低執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沖擊。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辦法》統一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重大執法界定標準,將法制審核覆蓋范圍由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拓展至情節復雜或重大違法行政處罰、重大行政許可、對行政相對人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行政強制3類執法事項,系統規范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集體討論全流程要求,壓實執法程序剛性約束,兼顧當事人實體權益與程序權益,確保所有重大執法決定合法合規、程序完備,經得起法律、程序和歷史檢驗。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扎實抓好3項執法制度的學習宣傳與貫徹培訓,通過案卷評查、重大處罰案件備案審查、行政復議糾錯、行政訴訟敗訴案例復盤等常態化監督手段,以剛性執法監督倒逼制度落地見效,靶向糾治“重實體、輕程序”“執法尺度不一”“執法流程不規范”等突出問題,持續夯實法治監管根基,不斷優化貴州法治化營商環境,以高水平市場監管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印發《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辦法》3項涉企執法規范制度,統一全省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尺度,防范化解執法廉政與法律風險,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維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其中,《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適用基本原則,明確從輕、減輕處罰以及初次違法、及時整改、主動糾錯等裁量考量情形,統一認定標準與辦理流程,厘清過罰失當處置路徑,細化嚴重違法、重大立功、重大違法行為界定標準。同步新增涉企執法經濟影響評估機制,明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處罰前,應當研判執法行為對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相關負責人生活及社會層面造成的潛在不利影響;對確有經營困難的經營主體,可依規采取罰款緩繳、分期繳納、柔性查封扣押等柔性執法舉措,最大限度降低執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沖擊。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集體討論辦法》統一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重大執法界定標準,將法制審核覆蓋范圍由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拓展至情節復雜或重大違法行政處罰、重大行政許可、對行政相對人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行政強制3類執法事項,系統規范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集體討論全流程要求,壓實執法程序剛性約束,兼顧當事人實體權益與程序權益,確保所有重大執法決定合法合規、程序完備,經得起法律、程序和歷史檢驗。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扎實抓好3項執法制度的學習宣傳與貫徹培訓,通過案卷評查、重大處罰案件備案審查、行政復議糾錯、行政訴訟敗訴案例復盤等常態化監督手段,以剛性執法監督倒逼制度落地見效,靶向糾治“重實體、輕程序”“執法尺度不一”“執法流程不規范”等突出問題,持續夯實法治監管根基,不斷優化貴州法治化營商環境,以高水平市場監管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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